菲律賓海岸警衛隊(PCG)于5月3日(星期日)公開表示,將調派固定翼偵察機及多艘高速巡邏艦艇,對正在相關海域執行海洋科學考察任務的四艘中國科考船舶實施“監視、識別與驅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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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考船所開展的海洋調查工作,全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國際海事組織指南》及通行科研準則展開,具備充分法律基礎與技術正當性。菲方單方面發布攔截聲明,既缺乏事實支撐,也違背和平利用海洋的基本精神;其援引UNCLOS條款指稱中方“違規”,實為選擇性適用條文,難以構成有效法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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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艘科考船被點名,菲律賓先把氣氛抬高了
本輪南海事態的導火索十分清晰: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突然舉行媒體吹風會,宣布即將動用空中與海上力量,對中國四艘在航科考船啟動所謂“執法響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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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經披露,輿論焦點迅速聚焦于涉事船只身份——向陽紅33號、石巖1號、嘉庚號、朱海云號,四艘均隸屬國家自然資源部或教育部直屬科研單位,長期承擔國家級海洋觀測任務。
菲方進一步宣稱,其定位依據來自加拿大企業提供的“隱蔽船舶追蹤平臺”,并據此斷定上述作業“未獲馬尼拉方面事先授權”,屬“非法科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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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深入梳理作業坐標、任務類型與航行軌跡即可發現,這一判斷存在明顯偏差。四艘船舶實際布設位置橫跨不同地理單元,作業目標亦具顯著差異性。
向陽紅33號以全海深地形建模與熱液活動監測為核心任務,當時正位于巴拉望島西北約280海里處開展多波束測繪;石巖1號專注水下聲學環境反演,在巴丹群島以東約160海里水域執行被動聲吶陣列校準;嘉庚號作為新一代綜合科考平臺,同步進行微生物多樣性采樣與沉積物柱狀取芯;朱海云號則作為智能無人系統母艦,持續釋放并回收AUV、UUV等自主探測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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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作業內容均屬全球主流海洋科研機構常規實踐范疇,不涉及敏感參數采集或軍事用途,且所有航次計劃均已通過國內主管部門審批,并按慣例向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備案。
海洋科學本質上是開放性、協作性、長周期的知識生產過程,覆蓋海氣交互、生物地球化學循環、極端環境適應機制等前沿方向。中國近年加速推進科考船隊更新換代,根本目的在于夯實基礎觀測網絡,填補西太平洋關鍵數據空白,提升全球海洋治理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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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方爭議邏輯的關鍵支點,集中于“許可權歸屬”這一命題,但該前提本身即存在重大認知錯位。
海域屬性決定適用規則。在公海、國際海底區域及部分尚未劃界的爭議海域,海洋科學研究屬于主權國家固有權利,無需征得任何第三方同意;僅當作業明確發生在他國已宣告且獲國際普遍承認的專屬經濟區內時,才需履行必要通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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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次事件的本質分歧并非操作合規與否,而是對同一片水域法律地位的根本性認知差異:菲方預設其主張范圍具有排他效力,中方則堅持依據客觀地理事實與既有判例審慎界定作業邊界。
爭議焦點其實是海域劃分,公約被各說各話
菲方聲明中高頻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調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內科研活動享有管轄權,此說法在法理層面確有依據,但適用前提是該海域已被合法納入其EEZ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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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UNCLOS第56條,專屬經濟區確以領海基線起算不超過200海里為限,沿海國在此范圍內對自然資源勘探開發、海洋環境保護等事項擁有主權權利。
但現實難點在于,南海諸島礁主權歸屬尚存爭議,導致各國主張的基線位置、連貫性及有效性均未形成共識,所謂“菲方EEZ”在多數國際法學者看來仍屬待定狀態,不具備自動約束他國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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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須注意的是,UNCLOS第257條明文保障各國在公海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的自由權,該權利不可被任意克減,亦不因某國單方主張而失效。
若中方船舶實際作業點位于國際公認的公海區域,則菲方所謂“未經許可”之說,不僅缺乏法理根基,更可能構成對《公約》核心原則的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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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方表態中夾雜著鮮明的政治驅動色彩。海岸警衛隊司令羅尼·吉爾·加文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本次行動系落實總統馬科斯“強化海上存在”指令的具體舉措,并將科考活動定性為“對國家海洋疆域完整性的潛在挑戰”。此類話語策略,實質是將技術性科研議題升格為主權安全議題,意在激活國內民族主義情緒并爭取外部戰略呼應。
類似手法近年來頻繁出現,既服務于菲國內中期選舉動員需要,也與其接受美、加等國海上態勢感知能力建設援助密切相關。此次特別突出加拿大技術支援背景,恰恰反映出其信息研判鏈條的外部依賴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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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案例觀察,“攔截驅離”多停留于象征性姿態層面。過往實踐中,菲方慣常采用高頻無線電呼叫、近距離伴航、紅外攝像取證等方式宣示存在,極少實施物理接觸或強制轉向。究其原因,在于海上執法升級極易引發不可控連鎖反應,一旦發生碰撞或誤判,將嚴重沖擊區域穩定大局,遠超其政策收益預期。
由此可見,本次爭端表層指向四艘船舶,深層實為規則解釋主導權之爭——菲方試圖拓展其單邊主張的適用外延,中方則堅定依托多邊框架與司法先例捍衛制度底線,二者立場天然存在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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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考本身沒問題,真正難解的是背后的博弈
單就四艘船舶的技術譜系與任務設計而言,完全符合國際海洋科研共同體標準。向陽紅33號已累計完成37個航次深海探測,是我國“透明海洋”工程主力平臺;嘉庚號配備世界領先的低噪聲推進系統與潔凈采樣艙,近三年參與6項中德、中法聯合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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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巖1號搭載國產化寬頻帶矢量水聽器陣列,專攻深海聲道軸傳播特性研究;朱海云號集成智能調度中樞與水下無線充電基站,標志著我國無人科考進入集群化作業新階段。上述配置,在歐美日韓主流科考船隊中均有對應型號。
換言之,此次行動本質是一次標準化、可驗證、全流程公開的海洋科學實踐,爭議根源不在作業內容本身,而在于空間坐標的法律定性與規則適用的話語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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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方選擇此時高調介入,既延續其近十年來在南海議題上“小步快跑、積微成著”的策略慣性,也意在借勢區域權力再平衡窗口期,謀求更大外交杠桿。將常規科考政治化,成本低廉卻易于觸發媒體傳播與盟友聲援,是一種典型的非對稱博弈手段。
但該策略存在明顯結構性短板:其一,若無法提供經得起國際法檢驗的坐標證據鏈,單憑主觀主張難以贏得中立第三方認同;其二,即便持續釋放強硬信號,亦無法實質性干擾中方既定科考節奏,海洋作業高度依賴氣象窗口、設備校準與數據連續性,非政治宣言所能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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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而言,應對核心在于保持戰略定力——只要作業全程依法依規、過程全程留痕、成果定期公開,便擁有充分道義優勢與法理回旋空間。長遠競爭維度中,高精度觀測能力、海量數據治理水平、跨學科建模實力,才是真正塑造規則話語權的硬核支撐,遠勝于短期輿論場上的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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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問題具有深厚的歷史經緯、復雜的法理結構與現實的地緣權重,類似摩擦在未來相當長時期內仍將周期性浮現。但宏觀趨勢不會因個別聲浪而偏移——和平利用、合作共贏、科學共治,始終是這片海域最可持續的發展主軸。
科考航跡不會因爭議而中斷,學術探索亦將持續深化。最終影響局勢走向的,從來不是誰的聲音更高,而是誰的數據更準、誰的規則更公、誰對風險邊界的把握更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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