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報道迅速引發關注,不少網民表示支持,認為終于能整治站臺吸煙亂象。
但沒人料到,報道發布第二天就遭遇“打臉”,實際執行與宣傳嚴重脫節。
4月3日,深圳一位趙女士在高鐵站臺看到一名男子吸煙,詢問現場執勤公安,對方明確表示“管不了”,建議她通過小程序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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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別抽拉”小程序,宣稱收到舉報后會派志愿者現場處理。但實際情況是,志愿者同樣無法隨意進入高鐵站臺,只能在進站口溝通協調。
深圳控煙志愿者無執法權,即便三次勸阻無效,也需申請執法隊協助,而執法隊能否及時到場、能否順利進站,都是未知數。
對比香港的控煙模式,差距更為明顯,香港控煙長期由執法部門主導,法律體系完善,違規吸煙動輒罰款數千元,執法嚴格且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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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深圳主打“柔性勸阻”,罰款案例少見,力度微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深圳所有高鐵、火車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等,均屬禁煙區域。
旅客和市民朋友可在“別抽啦”小程序進行“控煙隨手拍”,隨時投訴和舉報。
但有深圳控煙志愿者透露,他在深圳北站勸阻吸煙時,曾多次被旅客報警投訴,陷入尷尬境地。
禁止吸煙不僅是為了旅客的身體健康,減少“二手煙”的危害,也是為了降低乘客錯過車的概率,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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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鐵站臺禁煙問題,媒體在明知鐵路無執法權、衛健委無法進站、小程序形同虛設的情況下,仍大肆宣傳“禁煙罰款”,無疑是不負責任的炒作。
這種炒作不僅沒能解決問題,反而讓更多人知道鐵路工作人員無執法權,可能導致更多人有恃無恐地在站臺吸煙,加重鐵路工作人員的勸阻負擔,甚至引發旅客與工作人員的沖突。
有人說,可通過深圳市向上級申請,由國務院制定全國性控煙法規,由鐵路公安執法;也可協調廣鐵集團、深圳鐵路公安處,建立地方與鐵路聯合執法機制,每個站臺配備五六名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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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是,全國性法規的制定非一日之功,深圳難以主導。
而聯合執法需要大量執法力量,深圳目前根本無法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這個方案只能停留在理論層面。
事實上,深圳高鐵站臺控煙的困境,過去七年一直存在,只是從未被媒體如此炒作。原本不突出的問題,經熱心人士和媒體推波助瀾,反而變得更加棘手。
網民指責鐵路部門懶政,其實是找錯了對象。
鐵路工作人員的企業性質,決定了他們沒有行政執法權,只能履行勸阻義務,無法進行罰款處罰。將超出其能力范圍的責任強加給他們,本身就是一種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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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是五一客流高峰,深圳高鐵站臺的吸煙問題可能會更加突出。若沒有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僅靠志愿者勸阻和無效舉報,不僅無法實現控煙目標,還可能引發更多矛盾。
控煙從來不是喊口號、擺立場就能實現的,更不是靠媒體炒作就能推動的。它需要精準的立法、明確的執法主體、充足的執法力量,更需要各方的協同配合。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橋頭堡,向來以高效、務實著稱,可在高鐵站臺控煙這件事上,卻暴露了立法脫節、執法缺位、媒體失責的短板。所謂的“全面禁煙”,最終淪為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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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鐵站臺禁煙的爭議,從來不是鐵路部門的懶政,也不是網民的無理取鬧,而是立法脫離實際、執法權責不清、媒體不負責任的連環錯位。控煙需務實,而非形式主義;執法需明確,而非模糊推諉;報道需嚴謹,而非盲目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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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中國的事,不在于想要干什么,而在于只能干什么。
控煙的初衷再好,脫離了實際條件,也只能淪為空談。與其大肆宣傳無法落實的罰款規定,不如先理順執法權責、補齊執法短板,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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