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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四十年,蜀王朱宣圻薨,這個時候的明廷,已經是日暮西山。這時候,蜀王府里的一些人,是在按照慣性年復一年地過,他們也是能感受到明廷的危機。
在朱宣圻死后,蜀王世子朱奉銓,在服喪期,沒有請求朝廷,直接就管理王府。
一般情況,在王爺死后,身為王世子,如果沒有太大的意外,他是可以管理王府的事情,但是請示朝廷同意這一步,不管是不是表面文章,還是得有的。
缺了請示這一步,實際上就會讓一些人心里不舒服。
當朱奉銓遽奏名封,這讓禮部官員再也無法壓制他們的怒氣。他們認為朱奉銓蔑視祖訓,應該停發數月祿米,以表示對朱奉銓的懲罰。
讀史料讀多了,我發現,明朝的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這六大部門的分工,挺有門道。
禮部這個部門,相比吏部、戶部、兵部、刑部的權力,表面上看起來權力沒有那么大,但是實際上,明廷對于禮制,非常重視,所以禮部官員,他們的權力也比較大。
例如明朝有一個非常出名的禮部尚書胡濙,他這人,不僅長壽,而且仕途比較通達。
雖然說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胡濙這人不一樣,他擔任禮部尚書的時間比較長,而且他見證了明朝幾十年的的榮辱興衰,他歷經了明朝多位皇帝在任。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胡濙的人生經歷。
到了明朝晚期,禮部也是令人不容輕視。
禮部官員彈劾了朱奉銓,這也讓朱奉銓意識到,還是得識時務。
于是朱奉銓上疏請罪,表達了他的懺悔之意。這事最終的處理,萬歷皇帝還是對朱奉銓表示了理解,寬恕了他,但是王府的輔導官慘了,被罰俸半年。
明朝王府的這些官員,有時候確實是跟著倒霉,理論上,朱奉銓的行為出格,是輔導官失職了,但是話也說回來,一個輔導官,你說怎么教朱奉銓?
萬歷四十三年,朱奉銓被冊封為新一任蜀王。
根據《明神宗實錄》的記載,萬歷四十四年,禮部官員又上奏了,這次是因為,蜀王朱奉銓的府邸,遭遇了四次火災,以前朝廷頒發的《大明會典》《皇明祖訓》《王國典禮》《宗藩要例》等書,都被燒毀了。這些書還是有用的,主要可以規范宗藩人員的行為。
禮部官員的上奏里,還提到一件關鍵事情,蜀王府的那些田地冊籍,也被燒毀了。
于是禮部官員希望朝廷可以給蜀王府補發那些規范宗藩人員的書,至于山田土地,得讓有司清查。
禮部官員的這個上奏,按照他們的話說,一是讓藩王府里的人有所考證,二是為了“崇藩體而恤其私”。
實際上,重新清查土地,是有禮部官員的心思在里面的。
禮部官員的奏議,確實是有理有據。誰占便宜誰吃虧,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了。
在萬歷年間,蜀王朱奉銓和明廷還是維持著和諧,而且朱奉銓對明廷,也是忠心的,該進獻的時候進獻,明廷也會回禮。
天啟元年,發生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其實是蜀王府內部的事情,但是無奈之下,朱奉銓上報朝廷,讓朝廷給他主持公道。
看起來不可思議,實際上這時候的明廷,已經是危機重重。藩王的地位,這時候也比較弱勢。
根據《明熹宗實錄》的記載,蜀王朱奉銓的上奏里,他提到,他的左護衛百戶楊琨,還有他的兒子楊桂等人,倚藉青衿,霸占田產,拖欠糧食千石。
正常來說,隸屬于王府的人,應該對藩王恭敬,該交田租就交田租,但是,王府這些護衛,沒把蜀王朱奉銓放在眼里。
面對著這種情況,朱奉銓派人拘捕其仆人,但是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現了,仆人死了。按照朱奉銓的說法,是仆人病故了,但是人已經死了,這事就說不清楚了,究竟是王府的暗害,還是這個仆人是真病死了?
楊桂等人因為仆人的死,集結數人圍逼,王世子妃彭氏,因為驚嚇而死,王府的奉承典議等人,也被抄掠。那些其他隸屬于蜀王府的人,也跟著遭殃。
蜀王上奏,痛斥了這些人,希望朱由校能主持公道,逮捕楊桂等人。
在朱奉銓的言辭里,甚至用到了,“無使弱藩為惡生魚肉”。一任親王,在奏折里,把自己寫得這么可憐,控訴的對象,還是王府的護衛,這事著實令人意外。
天啟皇帝朱由校的回復里,重點也提到了生員橫行,蔑視法紀。朱由校對這些人,也是很不滿。
問題的關鍵在于,朱奉銓上奏的這事,牽連的人比較多,不能簡單逮捕楊桂等人就完事,得徹查。
這事后來撫案官的回復里,嚇死王世子妃彭氏這事難定,但是楊桂等人行事囂張。
“惟是楊桂等以世隸而逋藩府之租,倚青衿而忘冠履之分,始與承奉為難,聲直徹宮闈,繼紏通學興詞,謗帖徧黏城市。”
撫按官的提議,蜀王的奏折里提到的七人受到不同的處罰,侵占的土地也退給了蜀王府,由王府自行耕種。朱由校聽從了撫按官的提議。
那時候是天啟年間,朝堂上并不太平,原本隸屬于王府的護衛,倚藉青衿,欺負藩王府里的人,竟然讓親王也很無奈。可見,當時的親王,到了明朝晚期,弱勢成了什么樣。
天啟六年十二月,《明熹宗實錄》上,記載了這樣的一件事情。
之前蜀王府左護衛何起登,因為不法之事,被巡按四川御史陳睿謨捉拿。
這事你如果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巡按四川御史是在走正常流程,藩王府里的人犯法,也不能逍法外。
但是蜀王朱奉銓有話要說。他認為他們王府的護衛,有司不能直接抓拿,如果王府里的人犯事,必須移文長史司,而且蜀王朱奉銓認為他自己非常遵守祖訓,面對王府里的人的違法事情,他也沒有縱容。
參考天啟元年的王府護衛侵占王府田產,朱奉銓無奈之下上報朝廷這事,雖然確實朱奉銓上報朝廷了,但是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王府護衛的行為,讓蜀王府的利益受損了。
繼續說天啟六年這事,刑部尚書薛貞也有話要說。身為刑部尚書,薛貞還是有發言權的,他的話,還是有力度的。他提到,王府儀衛官員眾多,違背規矩的人也有不少,御史依法處理,也不能避開權貴。
但他還是給了朱奉銓面子,提出以后再處理王府里的違法之人,先請示親王,再處理。
其實刑部尚書薛貞的方法,是比較合適的。既照顧到藩王的體面,也沒有讓王府里的違法之人逍遙法外。
但是,天啟皇帝朱由校不同意薛貞的提議,他的旨意,強調了藩王尊貴的地位,游離于明朝律法之外。
他的旨意重點是何起登由蜀王府自行懲治,以后王府里,再有違法之人,還是需要遵守祖制,由王爺加以管束。有司不得私自抓捕。
這兒提到的祖制里對于宗藩里違法之人的管理,其實是一種特權。對于宗藩人員的管理,明朝實際上是以《皇明祖訓》為基礎的,后來明廷又頒布了《宗藩要例》,《宗藩條例》,作為對宗藩人員的管理條例加以補充。
其實想想,都已經到了那時候,明廷竟然還在強調祖制,仍然讓藩王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著特權。
朱奉銓死于什么時候,我沒有從《明實錄》里找到記載,比較奇怪的是,《明史》說他死于萬歷四十三年,按照《明神宗實錄》的記載,他當上蜀王,就是萬歷四十三年,就是說,他繼位當年就死了,《明史》關于朱奉銓的死亡時間,明顯與《明神宗實錄》《明熹宗實錄》的記載不符。
《明史》里提到的朱至澍,他是朱奉銓的兒子,繼承蜀王之位,當張獻忠攻陷成都,蜀王府的人,全宗被害,朱至澍率妃妾投于井。
我在《國榷》里,找到一份史料記載,在崇禎二年,有一條史料是“傳制封蜀王”,可見在崇禎年間,明廷是冊封過蜀王的。從這條史料上,能看出來,朱奉銓的大概死亡時間。
《國榷》也提到朱至澍的結局,他投井而死。
到了明末,關于藩王的記載,還是有比較多的疑問,還需要更多的史料來辨析。
參考資料:
《明神宗實錄》
《明熹宗實錄》
《明史》
《國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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