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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5月起未經同意不得發送商業短信”
這一話題沖上社交平臺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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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新修訂的
《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明確要求,
未經用戶明示同意,
任何商家、平臺,
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
一直以來,許多商業短信沒有經過用戶明示同意,商家擅自批量發送,用戶退訂困難,因此又被稱為“垃圾短信”。多位受訪消費者反映,垃圾短信發送頻率高,涵蓋房產、教育、電商平臺等多個領域,嚴重干擾個人生活與工作。
部分用戶表示,許多短信根本找不到退訂選項,對于上了年紀、不熟悉智能手機操作的老人們來說,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何時何地勾選了同意接收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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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新規能否根治
商業短信擾民現象?
一起來了解!
01
聚焦短信服務亂象
完善治理機制堵漏洞
此次修訂聚焦短信服務領域新亂象,進一步完善治理機制,多項核心條款全方位堵住垃圾短信漏洞。
嚴守“明示同意”底線。新規嚴禁未經用戶明示同意發送商業短信,默認勾選、捆綁授權等“被同意”方式均無效。商家需獲得用戶主動勾選、書面授權等可追溯同意,并留存相關材料不少于6個月,發生糾紛時由發送方承擔舉證責任。
規范“一鍵退訂”機制。商業短信末尾需標注清晰便捷的退訂方式,且退訂指令24小時內生效,不得設置任何門檻;禁止使用模糊退訂表述,嚴禁退訂后換號繼續騷擾。
實行端口“三分離”。新規明確,嚴禁混用商業、服務、公益類短信端口,禁止在驗證碼等服務短信中夾帶廣告,從技術層面切斷違規營銷渠道,避免亂象疊加。
劃定夜間禁發時段。每日22:00至次日8:00禁止發送商業短信(公益、緊急服務類除外);用戶確需夜間接收的,須單獨簽署書面協議,并可隨時取消授權。
強化簽名實名制。短信開頭需標注與企業信息一致的真實簽名,禁止模糊表述,長度不超過15個字符,確保來源可追溯。
02
專家建議:增加違法成本
建立黑名單機制
新規能否真正落地見效,還需時間的檢驗。專家介紹,“垃圾短信”的治理一直是難題,核心痛點在于利益驅動與運營商的落實程度,同時也是對監管部門的一場大考。
電信運營企業要嚴格落實提供防侵擾的服務,從技術上強化“垃圾短信”識別的精準性,而電信監管部門對于違法企業要加大懲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專家建議可建立黑名單機制,一旦發現有企業違規發送垃圾短信,可禁止其發送。
轉發周知!
來源:央視新聞、人民日報
編輯/陳淑嫻
責任編輯/田海
三審/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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