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時起,我省將全面進入海洋伏季休漁期,2026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延續2023年管理規定,繼續統一實施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的東海海域休漁時間。
![]()
禁售8種海洋捕撈水產品
5月8日起,市場將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
四種作業類型實施專項特許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2026年伏季休漁期間專項捕撈許可和捕撈輔助船配套服務安排的通告》,8月5日12時起,我省刺網、燈光圍(敷)網、籠壺類和桁桿拖蝦等4種作業類型漁船,通過申請專項捕撈許可的方式,允許捕撈蝦蟹類、中上層魚類等資源。
管控要求
在休漁期和休漁海域范圍內,休漁漁船要落實船回港、人上岸、網入庫管控要求,休漁漁船原則上應當回所屬船籍港休漁。休漁期間因防臺風等原因需要在省內轉港休漁的漁業船舶按相關規定執行。
嚴格執法管理
今年禁漁期間,農業農村部部署實施“中國漁政亮劍2026”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主要包括海洋伏季休漁、打擊整治“三無”船舶非法捕撈和違規漁具漁法等10項具體執法行動。我省將認真落實執法行動要求,緊盯重點區域、重點對象、重要節點和關鍵環節,持續開展跨海區作業、海上安全執法、出港安全檢查、四方責任督導等專項行動,對違法違規漁船、工作不力的單位采取召回、處罰、通報、掛牌督辦等四個一批舉措,嚴打涉漁“三無”船筏,嚴管應休漁船,嚴抓安全執法檢查,嚴懲海上違法行為,嚴控違禁漁獲物,確保海洋伏季休漁秩序平穩有序。
海洋的寬廣,孕育著無限生機;漁業的繁榮,依賴于人類的珍惜。此刻的休養生息,是為了更殷實的收獲。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守護這片深藍,讓海洋資源永續利用,讓漁歌歲歲唱響、年年有余,為浙江高水平建設海洋強省貢獻藍色力量!
來源|浙江海洋經濟
浙江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
(發布浙江海域海洋環境預報信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