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大綱
1.腰椎手術變癱瘓,醫院一句并發癥就想免責?戳破常見甩鍋套路
2.南寧及廣西真實判例:手術致癱醫院拒賠,法院怎么判
3.法律硬依據:民法典明確醫院不能用并發癥、簽字逃避責任
4.法院裁判規則:三種情況并發癥抗辯直接無效
5.術后癱瘓維權實操:一步一步做,證據不丟勝算更大
6.醫療糾紛實務觀點:別被同意書和并發癥忽悠,維權抓核心
腰椎手術變癱瘓,醫院一句并發癥就想免責?
不少南寧朋友腰椎不好,想做手術解決腰腿疼痛,結果術后直接站不起來、大小便失禁,一輩子要家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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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醫院討說法,對方最常說的就是這是正常并發癥,醫院沒責任。甚至拿出術前簽字的同意書,說你自己同意的,怨不得別人。
很多人不懂法,被這套話唬住,默默認倒霉。
真相是,并發癥不是醫院的免死金牌。術前沒說清風險、手術操作不規范,就算簽了字,醫院照樣要賠錢。南寧已經有不少患者勝訴,拿到了足額賠償。
真實案例:廣西多地判例,并發癥擋不住賠償
南寧韋某案
45 歲的韋某在南寧某醫院做腰椎髓核摘除術。術前醫院只讓簽一堆文件,沒單獨說明會損傷脊髓、導致癱瘓、大小便障礙,也沒說有沒有保守治療的辦法。
手術中醫生器械直接傷到神經,術后韋某雙腿完全不能動,被定為重度截癱,需要終身護理。
醫院堅持是并發癥,術前已簽字無責。法院查明三點:術前告知走形式,沒說清重大風險;手術操作不符合規范;癱瘓是術中損傷直接造成,不是不可避免的并發癥。
最終醫院全額賠償,總計 180 余萬元。
廣西其他地區同類判例
玉林患者腰椎術后癱瘓,醫院拿并發癥抗辯,法院判賠 120 萬。
柳州患者腰椎內固定手術傷神經,因術前未充分告知,醫院承擔 70% 責任。
這些判決都在說同一件事,只要醫院有告知缺失或操作過錯,并發癥的說辭法院不認可。
南寧李大爺案
62 歲李大爺做腰椎融合術,術前醫生只說風險低、恢復快,沒提示脊髓損傷風險。術后下肢癱瘓,醫院推諉是并發癥,還不愿提供完整病歷。
事后查出醫院三大問題:篡改病歷記錄、術后未監測下肢情況延誤救治、麻醉藥物劑量超標。
最終醫院和解賠償 45 萬,并承擔后續康復費用。
法律依據:這些法條直接否定免責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有沒有責任,只看有沒有過錯,和簽沒簽字沒關系。操作錯了、風險沒說清,就要賠。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應當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明確同意;未盡到義務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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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不能讓你盲簽,必須用通俗的話講清楚癱瘓、神經損傷等風險,還要說明其他治療選擇。沒做到,簽字不算數。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只要醫院操作違規、藏病歷、改病歷,直接認定有過錯,不用患者費力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不承擔責任的情形只有 3 種:患者不配合診療、緊急搶救盡到義務、限于當時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單純并發癥不在免責范圍內,醫院不能以此脫責。
法院裁判規則:這三種情況,醫院必賠
法院審理腰椎手術致癱案件,不會只聽醫院說并發癥,核心看診療行為是否合規。
術前沒有單獨、明確告知癱瘓、大小便障礙等重大風險,只是讓患者盲目簽字,就算出現并發癥,醫院也必須擔責。
手術中器械傷神經、止血不徹底、內固定位置錯誤等違規操作,直接導致癱瘓的,醫院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難度大、難免出錯的理由不成立。
法律上的并發癥,必須是現有醫療水平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醫生失誤造成的損傷,不屬于可免責并發癥,醫院必須賠償。
術后癱瘓維權實操步驟
發現術后癱瘓、下肢無力等異常,第一時間要求醫院封存全部病歷,包括手術記錄、麻醉記錄、術前談話、檢查報告等,同時復印一份帶走。封存時雙方簽字,全程錄音錄像,防止醫院篡改病歷。
整理術前溝通記錄、聊天錄音、證人證言,證明醫院沒說清風險、沒提替代方案。核對手術記錄,找出操作不當的痕跡。
向法院起訴后申請醫療損害鑒定,明確醫院是否未盡告知義務、手術是否違規、癱瘓與過錯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鑒定意見是判決的關鍵依據。
準備病歷、鑒定報告、醫療費票據、殘疾鑒定、護理證明等材料,向醫院主張醫療費、后續康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
醫療糾紛訴訟時效為 3 年,從知道損害結果之日起計算,務必在時效內啟動維權,避免喪失勝訴權。
實務觀點
腰椎手術導致癱瘓,很多時候不是意外,而是診療過錯導致的結果。
術前告知流于形式、手術操作不規范、過度推薦手術,是不少醫院的常見問題。患者本可保守治療,卻被建議手術,最終造成終身傷害。
手術同意書只是風險告知憑證,不是免責協議。只要能證明醫院未充分告知、操作存在過錯,簽字不影響追責。
醫療糾紛專業性強,普通患者很難獨立完成證據固定與鑒定申請。術后出現問題盡早委托專業人員介入,能有效避開取證誤區,提高賠償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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