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大綱
1.百色體育生切錯腿事件完整復盤
2.手術部位錯誤屬于一級醫療過錯的核心認定
3.醫療損害責任相關法律條文逐條解讀
4.全國法院切錯部位類案件裁判規則梳理
5.遭遇醫療過錯維權實操流程
6.醫療糾紛專業律師深度觀點解析
百色 17 歲體育生切錯腿,全網憤怒的醫療事故
2024 年 3 月 27 日,廣西百色一名 17 歲田徑體育生小羅,因為左股骨遠端長了骨軟骨瘤,前往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百東院區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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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前的影像報告、手術知情同意書,全都清清楚楚寫著左膝手術。
誰也沒想到,手術還沒做完,醫生就出來跟家屬坦白:刀開錯了,切的是健康的右膝。
左邊的瘤子紋絲不動,好好的右腿白白挨了一刀。
小羅是靠膝蓋吃飯的體育生,這次失誤直接毀了他的訓練和比賽,連正常走路都成問題。
事發后醫院承認手術部位差錯,科室停業整頓,6 名相關人員被處理,但賠償和后續治療方案一直沒有明確說法。直到 2025 年 4 月 22 日,這起案件才正式開庭。
切錯腿直接算一級醫療過錯,性質極其嚴重
手術部位錯誤,是醫療過錯里最不應該發生的低級錯誤。
術前要標記手術位置,麻醉前、開刀前、關腔前要三次核對信息。這是醫院最基本的操作規范,三道防線全失守,已經不是簡單疏忽,而是嚴重失職。
按照醫療規范界定,這種完全違反診療流程、直接造成患者損害的行為,直接認定為一級醫療過錯,過錯和損害結果存在百分百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醫院全責有明確法條支撐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簡單說,只要醫生操作出錯,患者受了傷,醫院就要賠償,和醫院等級無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這起事件里醫院明顯違背手術部位核對制度,不用患者費力舉證,直接推定醫院有過錯。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
醫療事故根據人身損害程度分四級,一級最重,二級為中度殘疾、器官組織嚴重功能障礙,三級為輕度殘疾、一般功能障礙,四級為明顯人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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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錯健康右腿影響運動功能,大概率構成二級及以上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會更高。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醫療過失責任分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輕微責任。手術部位錯誤的案件,基本都會被認定為完全責任或主要責任。
法院怎么判?切錯部位案件,醫院全責是常態
梳理近三年全國法院的同類判決,規則非常清晰。
只要是手術部位錯誤,法院基本都會認定醫院承擔完全責任。醫生忙、溝通失誤等理由,都不會被采納。
病歷前后矛盾的,比如術前寫左膝、手術記錄寫右膝,法院會直接認定醫院存在重大過錯,直接判全責。
未成年人、體育生這類特殊群體,因為損傷影響職業生涯,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殘疾賠償金會比普通患者更高。
江蘇曾有左側輸尿管手術被錯做右側的案例,法院認定醫院四級醫療事故、完全責任,賠償 5.4 萬元。甲狀腺手術誤切健康一側的案件,醫院被判承擔 75% 責任,賠償 22 萬余元。
遇到醫療過錯,一步步維權就夠了
發現醫療失誤后,第一時間封存所有病歷,門診病歷、住院記錄、手術同意書、影像報告全部復印,醫患雙方在場簽字蓋章,防止病歷被篡改。
保留好繳費票據、溝通記錄、手術前后的照片視頻,這些都是維權的關鍵證據。
向當地衛健委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明確是否屬于事故、等級多少、醫院責任比例。
拿到鑒定結果后先和醫院協商賠償,多數醫院重視聲譽,會愿意協商解決。
協商沒有結果就直接向法院起訴,醫療案件專業性強,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處理。訴訟過程中還可以申請司法鑒定,重新核定責任和傷殘等級。
律師觀點
這起百色體育生切錯腿事件,醫院承擔百分百全責沒有任何免責空間。手術部位核對是醫療核心制度,醫院全程未執行,責任無可推卸。
維權的核心是牢牢抓住病歷證據,第一時間封存,只要病歷存在矛盾或篡改痕跡,法院會直接判定醫院全責。
賠償重點要放在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殘疾賠償金上,17 歲體育生膝蓋受損直接斷送運動生涯,這部分賠償金額會成為賠償大頭。
優先和醫院協商賠償,協商不成再走訴訟流程,借助專業醫療律師的幫助,能最大程度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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