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第一次走進法庭的當事人,都誤以為法庭辯論要靠唇槍舌劍、說得越多越占理,甚至把和對方的爭執當成辯論核心,最后不僅沒占到理,反而讓法官對自己的發言可信度打了折扣。其實法庭辯論的核心從來不是和對方吵架,而是對著法官把事實和法律依據講清楚。
法庭發言的核心原則,是先給結論,句句都要有支撐。法官每天要處理大量案件,沒有時間聽你繞圈子,開口第一句話就要明確你的核心觀點,再逐條講支撐理由。每一條理由都必須對應證據或明確的法律規定,比如你主張對方違約,就要立刻跟上 “合同第三條明確約定了履行期限,我方提交的證據二可以證明對方逾期履行的事實”,沒有證據支撐的主觀評價,哪怕說一百句,也不會被法庭采信。
法庭辯論不是自顧自的演講,而是針對性的對抗,你必須先聽清楚對方的發言,再組織自己的反駁內容。很多當事人提前寫好通篇辯論詞,開庭就低頭念稿,完全沒聽對方的質證和發言,等法官詢問針對對方觀點的反駁意見時當場愣住。比起把準備的內容全倒出來,抓住對方發言里的漏洞、和證據不符的地方,挑最核心的 3 個點說透,才更有說服力。長篇大論只會讓核心觀點被淹沒,還會暴露更多前后矛盾的破綻。
開庭辯論一定要避開幾個致命誤區:一是脫離法官歸納的爭議焦點跑題,扯和案件無關的過往糾紛、個人品行評價,不僅會被法官打斷,發言也不會被記入庭審筆錄,等于白說;二是毫無準備的現場發揮,想到哪說到哪,顛三倒四重復內容,只會讓法官覺得你邏輯混亂;三是情緒化發言,哪怕再占理,對著對方指責謾罵,也只會拉低自己發言的可信度。
日常庭審中最實用的規范句式,普通人也能直接用:針對對方觀點可以說 “對方剛才主張的 XX 內容,與在案證據證明的事實不符,具體理由如下”;強調己方依據可以說 “根據民法典第 XX 條規定,結合我方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 XX 事實”;收尾可以說 “綜上,請求法庭依法支持我方的訴訟請求”。另外要特別提醒,庭審中絕對不能隨意自認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一旦自認,就可能成為法院定案的核心依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