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與北京市婦女聯合會共同召開婦女權益保障相關工作情況聯合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通報了多起北京市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婦女權益保障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張某某與李某某(女)于2021年1月結婚,2023年6月至10月間,張某某在家中多次毆打李某某,致使李某某多處骨折及軟組織挫傷,經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2024年5月7日,經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5月31日,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并判處刑罰。
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前,張某某始終拒不認罪,李某某因心存顧慮、害怕打擊報復,所作陳述反復不定。辦案檢察官通過多次釋法說理與談心談話,找準矛盾癥結,逐步消除雙方對立情緒。在此基礎上,張某某轉變態度,認罪認罰。經檢察機關積極引導,雙方達成和解,張某某同意向李某某支付20萬元賠償及150萬元離婚補償,李某某出具了諒解書,雙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針對李某某懼于遭受家庭暴力不敢起訴,希望有關部門協助其解決離婚問題的訴求,檢察機關支持李某某提起離婚訴訟。2025年5月6日,法院判決二人離婚。隨后檢察機關聯合區婦聯、屬地鎮街及派出所,共同協助李某某搬離原住址,回歸正常生活。
針對李某某就診記錄中多次提到被打傷,但醫療機構未履行強制報告責任問題,檢察機關以該案為切入點,調取了轄區涉家暴病案材料,發現上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遂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并制發檢察建議,有效凝聚轄區反家暴合力。
據介紹,為促進雙方回歸正常生活,檢察機關講法理、述情理、解心結,深入化解雙方矛盾糾紛、減少對立沖突,促成雙方對離婚及賠償補償問題的和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切實維護了受家暴婦女的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注重“四大檢察”一體履職、綜合履職,民事檢察依托與區婦聯“線索移送+特邀檢察官助理”機制對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情況開展調研,并支持被害人起訴離婚保障其平等行使起訴權;公益訴訟檢察完善轄區內反家暴相關制度落實,有效凝聚轄區反家暴合力,實現抓前端治未病。
文/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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